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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组配分类: | 乡村振兴资金项目信息 | 发布时间: | 2023-03-24 17:30:30 |
关于下达2023年揭西县乡村振兴驻镇帮镇扶村资金项目(第七批)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河婆街道办:
根据《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省级涉农统筹整合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揭市财农[2023]9号)、《关于下达2023年东莞市帮扶我市乡村振兴驻镇帮镇扶村资金的通知》(揭市财农[2023]21号)、《关于下达2023年乡村振兴驻镇帮镇扶村市级资金的通知》(揭市财农[2023]22号)等文件精神,《2023年揭西县乡村振兴驻镇帮镇扶村资金分配方案》经十一届县政府第三十一次常务会议审核通过,现将2023年乡村振兴驻镇帮镇扶村资金下达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下达乡村振兴驻镇帮镇扶村资金32200万元(其中:省级涉农资金17600万元,东莞市补助资金9600万元,市级补助资金800万元,县本级财政资金4200万元),科目列支详见(附件1)。
二、本次下达的省级涉农转移支付资金部分资金来源明确为省级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资金,请严格按照一般债券资金管理要求,将债券资金用于涉农领域公益性资本支出项目,不得用于经常性支出,不得用于偿还债务及中央明令禁止的支出。加快支出进度,确保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及时发挥效益。
三、请严格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加强财政资金绩效管理,结合绩效目标加强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四、请各乡镇(街道)加快驻镇帮镇扶村资金项目的建设,从2023年入库的项目(第七批)中安排资金实施,确保至2023年6月底前资金支出进度达到50%;2023年12月底前资金支出进度不低于85%。
附件 : 1.2023年揭西县乡村振兴驻镇帮镇扶村资金分配方案
2.揭西县乡村振兴驻镇帮镇扶村项目(第七批)
揭西县乡村振兴局 揭西县财政局
2023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