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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组配分类: | 乡村振兴资金项目信息 | 发布时间: | 2024-02-05 10:53:41 |
根据《关于提前下达 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省级配套的通知》(揭西财农[2023]75号)《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省级驻镇帮镇扶村资金的通知》(揭西财农[2023]77号)等文件精神,《揭西县2024年驻镇帮镇扶村资金分配方案(第一批)》经十一届县政府第五十次常务会议审核通过,现将揭西县2024年驻镇帮镇扶村资金(第一批)下达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下达驻镇帮镇扶村资金19996万元(其中:其中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省级配套资金1775万元,省级驻镇帮镇扶村资金14021万元,县本级财政资金4200万元),资金支出列“2130504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科目,其中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省级配套资金重点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以及衔接推进乡村振兴相关支出;省级驻镇帮镇扶村资金及县本级财政资金重点用于提升脱贫攻坚成果水提升镇村公共基础设施水平、提升镇域公共服务能力水平、提升乡村产业发展水平等工作。
二、请严格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加强财政资金绩效管理,结合绩效目标加强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不得挪用于与项目无关的其他支出,不得挤占、截留或挪用资金,确保资金使用规范安全。
三、请各乡镇(街道)对照资金绩效目标任务,做好项目入库工作,并于2月23日将入库项目上报县乡村振兴局。
附件 :1.揭西县2024年驻镇帮镇扶村资金分配方案(第一批)
2.揭西县2024年驻镇帮镇扶村资金绩效目标表
揭西县乡村振兴局 揭西县财政局
2024年2月5日